关于开展第二批校园道路、广场、楼宇名称征集活动的通知
发布人:xcb  发布时间:2018-12-20   动态浏览次数:2784

全校师生员工、广大校友:

学校李渡校区校园道路、广场已全部建成,三期工程建设部分楼宇也即将竣工投入使用。为深入推进学校“文化建设工程”,丰富校园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,激发广大师生的主人翁意识,更好地发挥校园环境育人功能,塑造学校良好形象,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,经研究,决定开展第二批校园道路、广场、楼宇等命名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(一)道路命名

1.校园东二门经南大门至鉴湖环道路段;

2.行健体育场路口经南苑食府、弘毅体育馆至行健大道路段。

(二)广场命名

1.南大门入口校内广场;

2.南大门出口左侧广场;

3.拏云学生活动中心前圆形广场;

4.集贤雅舍与聚仕兰庭间(原“大江风骨”牌坊所在地)广场。

(三)楼宇命名

实验中心五栋新大楼命名。

【注】所有命名,具体参照长江师范学院平面示意图(附件1),征名范围已用数字标注。

二、征集要求

1.命名应格调高雅,涵蕴丰厚,契合我校的办学传统、办学特色和育人理念,彰显学校文化特质和大学精神,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激励作用,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具有昭示作用,能反映出师生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追求的理想。

2.命名应坚持功能性、人文性、艺术性相统一。立足学校实际,尽可能从校园布局、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,做到自成体系、风格统一、区位感强,易于识别。命名应对道路、楼宇的功能或性质有标识作用,与周边建筑物、景色、校园整体协调一致,注重个体与整体的统一。

3.命名采用汉字,字数不宜过多,每个命名字数控制在2-4个汉字之间。力求言简意赅、琅琅上口、通俗易懂,避免使用生僻字或多音多义字。

4.命名的设计要具有独创性、新颖性、时代性,须昂扬向上,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,不得带有不健康色彩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。

5.时间期限。20181219日至20181228.

三、投稿方式

1.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平面示意图标注的道路、广场、楼宇序号进行命名,对应填写长江师范学院道路、广场、楼宇命名征集表(附件2),并对所设计、命名的方案(构思创意、文字含义、对应出处等)作出说明,字数在200字以内。

2.纸质投稿请将填好的长江师范学院道路、广场、楼宇命名征集表纸质版于截稿日前提交或邮寄(以邮戳为准)至致远楼党委宣传部414室。电子投稿发送至邮箱40101566@qq.com,邮件主题以“单位+姓名+校园道路、广场、楼宇命名征集投稿”进行标注。投稿作品须详细注明作者姓名、所在单位、联系方式等。联系人:王元涛;联系电话:02372790036

3.作品投稿应标注投稿时间,对道路、广场、楼宇等命名相同的按稿件收到先后取舍。

4.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
四、评选和奖励办法

1.评选。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,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。将入围作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,进一步修改完善。最终报校党委常委会,确定采用作品。

2.奖励。学校采用的命名将颁发采用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。

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,集思广益,为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力量。

  附件.docx

  

  

党委宣传部

201812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