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
发布人:xcb  发布时间:2021-05-18   动态浏览次数:2693

长江师范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-5

 

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

带头上党课的通知

 

各二级单位党总支(党支部):

为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,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实效,根据《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》(长师院委发〔202114号)精神,现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1. 主讲人

学校党委常委、委员、各级党组织书记,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带头上党课,讲解党的历史、党的基本理论、党员的党性修养、党建创新理论与实践案例。

二、讲授对象

校领导到分管或联系的二级单位上党课,党委常委、委员、党总支书记、党支部书记为所在单位党员上党课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71日前,围绕习近平《论中国共产党历史》《毛泽东、邓小平、江泽民、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》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》《中国共产党简史》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庆历史文化特别是红岩精神的重要论述,至少上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精心备课。主讲人要精读习近平《论中国共产党历史》,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融会贯通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材料和参考文献,用好“学习强国”平台“微党课100讲”等教育资源,精心打造高水平党课。

2.讲导结合。利用上党课的机会,检查督导基层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情况,查阅党员读书笔记,指导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,推进办实事、开新局。

3.报送信息。上党课后,所在单位及时报送简明信息,并将党课讲义稿或PPT发送到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(xcb@yznu.edu.cn),文件名为:主讲人姓名+授课单位名称+专题党课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长江师范学院党史学习教育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1418